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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 2020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2 日期间,我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两次大范围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潍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0〕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 20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 月 5 日 20 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寒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寒政办字〔2019〕57号)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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