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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学敏行】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节选)

2023-08-17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建设教育强国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是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的必然选择,是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今天的笃学敏行,我们来共同学习人民日报文章《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节选。

        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整体发展、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保障群体公平发展、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针对城镇挤、乡村弱现象,《意见》提出“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等;再如,针对校际办学质量差距问题,《意见》提出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等。这些部署和安排在促进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从而让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教育资源分布和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实现优质均衡的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是一项重大改革,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优先保障、坚持政府主责、坚持补齐短板、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动态调整,才能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